前郭縣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9月15日印發了《前郭縣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托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前政辦發〔2022〕13號),現就制發該文件的有關問題作以下解讀:
一、發文背景、依據及目的
為落實城市更新行動,切實提升前郭縣老舊小區宜居質量,進一步強化物業管理在城市精細化管理中的作用,鞏固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成果,提高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整體水平。根據《吉林省物業管理條例》及《中共吉林省委城鄉基層治理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省委城鄉基層治理工作委員會5個專項工作組<三年工作計劃>的通知》(吉城鄉治工委發〔2021〕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該方案。
二、制定過程
1.2022年5月10日,縣執法局牽頭草擬初稿。
2.已征求了前郭鎮、公安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意見。
3.已通過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無。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推進落實全縣老舊小區由國有物業服務企業進駐托底管理,通過實施低收費、高標準的精細化物業管理,實現“老舊小區整治效果保持長效、物業服務水平提升明顯、精細化管理全面升級”的目標。
(二)部門職責。縣物業管理專項工作組辦公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推進縣區老舊小區實施專業化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疫情期間老舊小區的日常消殺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和考評機制,牽頭組織長效管理的檢查和考評工作;負責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分配審核和監督管理。
縣財政局負責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補助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服務區域內公共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流動人口、租賃房屋等治安管理,查處打擊物業管理服務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行為。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處理物業服務亂收費投訴舉報,組織查處亂收費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其使用的電梯依法檢驗。
前郭鎮政府和街道社區負責對未成立業主大會、未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并積極協調、監督國有物業企業接管老舊小區的交接工作;強化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落實監管職責,建立責任包保制度;負責協調和監督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負責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投訴和舉報處理機制,調解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物業管理相關投訴和舉報。
縣物業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協助推進老舊小區專業化物業管理工作。
(三)服務標準及資金保障。根據《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規范前郭縣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前發改聯字〔2021〕15號)要求,參照“前郭縣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準”,我縣對已委托國有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專業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所提供的物業綜合服務不低于三級標準(0.8元/㎡/月),因老舊小區業主老年人、低收入群體居多,所以收費標準按照五級服務標準(0.50元/㎡/月)收取。對國有物業公司接管的棄管老舊小區,建立考核評價機制,達到物業服務三級標準的,依據應收物業費的面積,按照0.25/㎡/月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時間為自國有物業服務企業正式進駐托底管理之日起的三年,并將物業管理專項獎補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其他事項
本文件通過縣政府公文(縣鄉通)平臺公開發布,《方案》內容及具體情況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解釋,聯系人:呂曉蛟(副局長),聯系電話:2116505。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前郭縣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托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